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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买须知

威海市拍卖拍卖有限公司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信用”的原则进行公开拍卖,为确保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利益,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:


一、标的展示:竞买人可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,有权了解和查验标的物的实际情况(包括标的物的瑕疵)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。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,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现状包括其瑕疵的完全了解及认可,未咨询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。


二、标的瑕疵:本公司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,已尽目前所能对拍卖标的作过审查。本公司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,包括拍卖公告、拍品目录、拍卖标的物资料等书面文件,均是该拍卖标的物为竞买人所作的参考性说明,不作为提供给竞买人标的物现状的法律依据。在此,本公司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及国际惯例,并代表委托人宣布:本公司以拍卖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和办理移交,对拍卖标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。


三、竞买登记手续:参加竞买的企业需交验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械代码证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;个人需交验身份证及复印件;在拍卖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(如代理需查验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),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(银行本票、转帐支票以到我公司指定账户金额为准),于拍卖会前领取竞买号牌可取得正式竞买资格。


四、拍卖保证金:竞买人在拍卖会上未成交任何标的,在拍卖会结束后,我公司即全额退还拍卖保证金,拍卖一旦成交,拍卖保证金即转为定金。


五、标的移交和价款支付方式:拍卖成交后,委托人承诺,买受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,即负责办理标的物的移交过户手续。我公司将大力协助。移交和过户产生的费用,按国家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或按双方约定承担。